安装工程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及除外责任
1)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标的
·安装的机器及安装费,包括安装工程合同内要安装的机器、设备、装置、物料、基础工程(如地基、座基等)以及为安装工程所需的各种临时设施(如水电、照明、通讯设备等)。
·安装工程使用的承包人的机器、设备。
·附带投保的土木建筑工程项目,指厂房、仓库、办公楼、宿舍、码头、桥梁等。这些项目一般不在安装合同以内,但可在安装险内附带投保:如果土木建筑工程项目不超过总价的20%,整个项目按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介于20%和50%之间,该部分项目按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若超过50%,整个项目按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
安装工程一切险也可以根据投保人的要求附加第三者责任险,这与建筑工程一切险是相同的。
2)安装工程一切险承保的危险和损失
安装工程一切险承保的危险和损害除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中规定的内容外,还包括:
·短路、过电压、电弧所造成的损失;
·超压、压力不足、和离心力引起的断裂所造成的损失;
·其他意外事故,如因进入异物或因安装地点的运输而引起的意外事件等。
3)安装工程一切险的除外责任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除外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由结构、材料或在车间制作方面的错误导致的损失;
·因被保险人或其派遣人员蓄意破坏或欺诈行为而造成的损失;
·因功力或效益不足而遭致合同罚款或其他非实质性损失;
·由战争或其他类似事件,民众运动或因当局命令而造成的损失;
·因罢工和骚乱而造成的损失(但有些国家却不视为除外情况);
·由原子核裂化或核辐射造成的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