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工作单位等信息是否需要修改?如何修改?
工作单位请考生谨慎填写,一旦报名信息录入报名系统后,不予修改工作单位。如果工作单位一栏只填错个别字,打印出报名表后用水笔直接在工作单位一栏修改即可。除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联系电话、电子照片重要信息需要及时修改外,其余报名信息项都可以采用以上办法自行修改,不影响资格审核。身份证号如果报错,原按错误身份证录入的报名信息作废,以正确的身份证信息重新报名即可。
2、 二级建造师是否存在跨地区异地转考?
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是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建设厅共同负责实施,该项考试不可以跨省报名,二级建造师的成绩及效用只在省内通用,跨省无效。省内考生可以任意选择江苏省13个省辖市进行报考,不需要办理任何异地转考手续。
3、 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滚动如何理解?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报考3科)为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有效,2011年度通过的考试科目成绩到2012年仍然有效,2011年之前的考试成绩都已失效,老考生今年只需报考去年未通过的科目即可。如果是脱产学习的,在计算工作年限时,毕业当年及实习期间都不计算工作年限,2012年(考试当年度)算满一年工作年限;如果是毕业后直接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又自考/函授等获得了更高学历的,工作时间可以前后累加,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前学历原件。如果考生更改了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老考生身份立即取消,以往考试成绩全部作废,须按新考生身份重新审核报名资格。
4、 新老考生如何区分?
进入报名系统后打开报名表,报名表左上方显示有档案号的就是老考生,没有档案号的就是新考生。二建增项及考评结合考生不分新老考生,都必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报考。
5、 关于“考评结合”报考资格的补充说明
二级建造师“考评结合”的条件只针对江苏省有效,所以提供审核的材料包括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须是江苏省内的证书,外省证书不予认可。
6、 毕业证书遗失如何进行审核?
如果毕业证书不慎遗失,请考生从本人人事档案内提取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登记卡)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方予认可,学校出具的证明不予认可。
7、 单位意见一栏如何填写?
单位一栏请考生按照本人现所属的工作单位为准,准确填写本人的工作年限,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公章不予认可。拿证后的单位注册事宜与报名考试无关。
8、 报考专业如何判断?
请查看对照本站二级建造师考试通知附件上公布的《专业对照表》
9、 考生所在地区(包括市区及各县市区)有什么作用?
考生需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考生所在地区,并严格按照考生所在地区审核点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核,禁止跨考生所在地区审核。
10、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使用假学历、假证书如何处理?
凡使用假学历、假文凭证书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考生个人信息将录入全省报名假证库,同时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