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经考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选岗环节;具体可供选择岗位见招聘公告的《职位表》,其中职位已明确到具体学校岗位的,不在可供选择岗位范围内。
6.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集中,在纪检监察的监督下,分学段、学科(男性、女性岗位合并)按总成绩排序领取选岗序号卡。报考同学段、同学科职位考生总成绩排名第一的领取一号签;排名第二的领取二号签,以此类推。如遇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笔试专业成绩高的优先。
7.考生按序自愿选岗。选岗时间不超过3分钟,逾时视为放弃。建议考生在可供选择学校中排序,以节省选岗时间。
8.考生选定岗位后,经考核及选岗工作小组确认,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并现场向同学段、同学科职位考生公布。已选定的岗位不列入下一轮考生选岗范围。
9.选定岗位后不得更改。如考生放弃选岗的,当场由下一位考生继续选岗。由此而递补的考生体检、考核、选岗工作另行安排。递补考生可供选择的岗位只能是上一轮所有考生选岗后的剩余岗位。
10.选定岗位后,经南昌市中小学(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昌市人社局网、南昌教育信息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