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至1998年8月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或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8月以后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