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
(二)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1、固定资产原价
2、预计净残值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三)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企业应当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1、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3、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