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清财会〔2016〕2号)精神,现将2016年佛冈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每年应当接受不少于24小时的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是广大财会人员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的重要途径。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将录入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
二、培训对象:我县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按清财会[2016]2号文的培训内容进行分类培训学习。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持证人员。培训内容:《管理会计》、《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具体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以及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二)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培训内容:《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
(三)其他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上述二类培训内容之一作为2016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四、培训时间: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
五、报名时间:从发文之日起接受报名,每期培训3天。
六、报名地点:佛冈县金博士职业培训学校,石角镇公园北街28号(公园老干部大学移动手机数码城背后)。联系电话:429593213922551437
七、其他事项:参加培训班的会计人员培训费每人每期120元,教材费30元。
佛冈县财政局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