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同学:
选派2017年与奥本大学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上海海洋大学与奥本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每年从上海海洋大学选派研究生至奥本大学学习,完成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并达到双方毕业和授学位要求者可获两校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项目研究生须签订和履行项目协议。
联合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在奥本大学的学习时间一般为2年,联合培养项目博士研究生在奥本大学的学习时间一般为3年。
联合培养期间,学生无需支付在美学费(即奥本大学免学费),但往返旅费、食宿费及保险费由学生支付。上海海洋大学相应学院向学生提供经济资助,硕士生每生每年人民币100,000元,资助年限最长2年;博士生每生每年人民币100,000元,资助年限最长3年。资助按在美期间逐年发放。
在奥本大学联合培养期间,如果学生绩点低于3.0,将由学生支付全额学费;如果两个学期之后学生绩点仍不能升至3.0,将被要求退出该项目,终止其在奥本大学的学习,上海海洋大学有权要求学生全额返还已获得的资助款。
联合培养项目研究生要遵照两校研究生管理条例撰写学位论文、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只有在两校都通过答辩,才可授予双学位,否则,两校均不授予其学位。如不能达到双方或其中一方的学位申请要求,须申请延期毕业。延期期间不享受项目资助。
二、名额分配和范围
2017年,上海海洋大学计划向奥本大学选派5-6名研究生。学生将于2017年1月赴奥本大学学习。
学院可推荐名额合计10人:水产与生命学院3人、食品学院3人,海洋科学学院、工程学院各2人。选拔范围为上述四学院2016级研究生,不包含委培和定向生。2016级推免硕士生、2016级硕博连读博士生,学院可优先推荐。选拔实行差额选拔、三轮面试,最终接收人数视奥本大学同上海海洋大学对口的专业接收能力而定。
学院推荐人选经上海海洋大学校级面试确定6名候选人报送奥本大学,由奥本大学面试后确定最终人选。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没有违纪等不良记录。身心健康。
2、申请专业:申请人申请奥本大学专业应与其在上海海洋大学就读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上海海洋大学2016级推免硕士生、2016级硕博连读博士生,学院可优先推荐。
4、非推免生、非硕博连读生须第一志愿录取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且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英语单科成绩在同学院同专业均排名前3%。
5、英语:CET6≥480,且有TOEFL、GRE成绩者优先(TOEFL、GRE成绩优先等级低于条件3、4)。
四、选派程序
1、严格遵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2、学生从奥本大学官网充分熟悉研究生专业设置情况及导师情况,了解本人专业方向与拟报导师及专业的契合度,且事先与家长和上海海洋大学导师充分沟通和征询意见,切不可盲目申报。与拟报的奥本大学导师可以进行邮件咨询,但一定要说明尚在申请阶段,还需要经过上海海洋大学和奥本大学选拔。
3、从校园网研究生教育子站点下载《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本人如实填写,并准备以下材料:
①选派条件中所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
②相关科研类证明材料(如果有)。
③上海海洋大学导师推荐信(英文,格式自由)。
4、将填好的《申请表》送交导师签署意见。
5、于2016年9月7日将《申请表》及上述相关材料送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6、2016年9月8日-13日,学院组织面试(第一轮面试),结果最晚于9月13日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并将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同时准备好与推荐人数相对应的资助经费,推荐人数不能大于实际可资助人数。
7、9月18日,研究生院组织校级面试(第二轮面试),确定6名候选人并公示。
8、9月20日,研究生院将6名候选人材料报奥本大学。
9、9月26日(暂定),奥本大学视频面试(第三轮面试)以确定最终名单。
10、10月第一周(暂定),公布选派结果。
11、结果公示后,被录取的学生与上海海洋大学签订项目协议,尽快办理申请奥本大学入学手续、签证、购买机票等,计划2017年1月9日之前到达奥本大学,注册入学。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