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是长沙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是由谭嗣同夫人李闰等人于1902年创办的浏阳官立师范学堂。百年名校,人才辈出,胡耀邦、杨勇等同志都曾在我校就读。学院现有雷锋、浏阳、天心三大校区,占地面积600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共计 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管理办法
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行人事代理制,按照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享受我院聘用制教师待遇,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项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
5、辅导员岗位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且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等职务(学生干部指校、院(系)团委、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校级注册社团正、副主要负责人);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见《2016年下学期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因违反师德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3、有不良行为记录或按相关规定需禁止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拟录取人员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9月2日8:00至2016年9月 12日17:00。
3、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须将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见附件:《2016年下学期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所需的证件、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上传到联系邮箱(见附件)以及人事处邮箱各一份(人事处邮箱cszyrsc@163.com)。邮件标题名称:应聘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未按时、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模糊不清者视为无效报名。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于2016年9月14日发放准考证电子版至应聘人员邮箱,自行打印有效。
5、要求:
(1)报名截止日前一般应取得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所有证件证书。
(2)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与报考基本条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为2016年 9月 18日(星期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与笔试成绩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教育综合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涵盖时事政治、职业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中国传统文化等相关内容,卷面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成绩查询
2016年9月19日开始,考生可在学校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4、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核
考核时间为2016年 9月 20日(星期二),考核地点、具体考核办法将在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szyedu.cn/)公布。
(一)考核人选的确定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不超过1:3的比例进入考核。
(二)考核相关要求
1、考核顺序于考核当天抽签决定。
2、面试、试教、实操分别计分,满分均为100分。各岗位具体考核方式详见《岗位一览表》。
3、考核方式为面试、试教、实操,按3:4:3的比例合成考核成绩;考核方式为面试、试教,按4:6的比例合成考核成绩;考核方式为面试、实操,按5:5的比例合成考核成绩。
4、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
5、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
考核成绩合格人员的笔试和考核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在达到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以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时,考核成绩高者入围,考核成绩相同时,实操成绩高者入围,没有实操的岗位则试教成绩高者入围。
2、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八、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3、资格终审时需携带所有的报名材料、证书证件原件供审核。资格终审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九、录取、聘用
1、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在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办理入职相关手续。未能按时入职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
3、所有录取人员须经历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学院将予以解聘。
十、其他
报名咨询电话:
0731--88164718(长沙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731—88105212(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0731-84899737(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9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