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上通知,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将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安排如 下:
一、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11月5日上午9:00-11:30。
考试课程:教育理论。
二、报考条件及政策
(一)报考人员范围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的通知》(豫教资办 〔2004〕8号)规定,报名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人员,必须是高校在职或已签订聘用协议且具 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不在规定范围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有关规定,在2014年度、2015年度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中 有作弊记录的,本年度不得申请。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同一申请人在一年内不能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即申 请人如在上半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时,已获得某种教师资格,下半年则不能再次申请其他种 类教师资格。
(二)政策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 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于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笔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面试。
三、报名流程与安排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9月8日至12日12:00。
2.报考证明盖章。报考证明(见附件1)提前填写完毕,以院(部、中心)为单位9月9日15:00-17:00到教 师发展中心进行办理。
3.各单位报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院(部、中心)高校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名单(样表见附件2)。9月9 日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zsfzzx@ncwu.edu.cn。
4.现场报名。9月12日14:30—17:30。
5.报考信息核对。9月14日至16日8:00—17:00。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服务平台”(jszg.heao.gov.cn )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个人信息。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流程是审核考生资格和身份——读取二代身份证信息—— 采集指纹信息——采集照片信息——打印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签字确认。现场信息 采集软件、设备要求、信息标准,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豫招科[2015]11号)文件执行。各高校要对本校 报考人员的资格与条件把关负责,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各高校有关部门须对其个人出具“报考 证明”(格式见附件1),考生凭此证明和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各省辖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 进行现场报名(河南考区设置及现场报名点见附件3)。
(1)材料审核。考生报名须提供高校出具的“报考证明”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工作人员审核后身份证原件退还考生,复印件和“报考证明”留存市招办。
(2)信息采集。材料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信息、指纹信息和考生照片信息。
(3)现场缴费。根据省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今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暂按每人每科41元收取报名考 试费。未在现场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将取消其当次报名考试资格。
(4)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完成信息采集并缴费后,将现场打印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认真阅读并履 行签字手续。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留存联交由考生妥善保管并作为入场验证证件之一。
3.报考信息核对。考生于9月14日至16日8:00—17:00登录河南招生办公室网站(jszg.heao.gov.cn ),对个人照片和考区等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所在地市招办联系。
四、其它有关事项
(一)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后,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周(10月31日至11月5日)登录“河南省高等 学校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服务平台”(jszg.heao.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 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交验准考证、身份证和诚信考试承诺书方可进场参加考 试。
(二)成绩查询。12月13日,考生可登录河南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笔试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 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省招办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联系电话与传真:0371- 68101589),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复核科目、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省 招办将复核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三)违规处理。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 理。
(四)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不再颁发合格证明。
五、重要说明
(一)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内容进行广泛宣传,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本通知。如因不符合条件或弄虚 作假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生须本人亲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填报的报考信息准确性负 责,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后将不能更改。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及他人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 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与注册等事宜请咨询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