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2016年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报名缴费工作于9月6日全部结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2016年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简章》规定,现将公布未达到规定比例被取消职位和减少录用数职位。请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的考生(不含减少录用数的职位)于9月7日10:30-15: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一次,不改报或改报后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
特此公告,请相互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考录处
2016年9月7日
附:取消职位和减少录用数职位(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