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5年(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9月30日,含试用期)。
3.通过调任、公推比选、换届选举等形式进入公务员队伍,或单位列入参公管理范围后登记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具有5年以上本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遴选职位专业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遴选职位表》中相关要求为准。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