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2012年州、市县竞争性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组织统一考试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县委同意,面向全省竞争性选拔1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职位要求及选拔范围
(一)选拔职位、职位要求
1、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1名
职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了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熟悉中央和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1名
职位要求:了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熟悉中央和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副科级)1名
职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了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熟悉中央和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4、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副科级)1名
职位要求:法学类相关专业毕业,了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各种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5、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副科级)1名
职位要求:掌握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经历,熟悉教育教学业务及管理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具有小学高级教师或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技术资格。
6、乡镇司法所所长、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科级)12名
职位要求:了解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工作,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和解决问题矛盾的能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二)选拔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含大学生村官)。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1、参加竞争性选拔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报考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职位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公务员报考人员,应当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3月1日以前任职)。
4、经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5、国有事业单位和企业报考人员,应当工作满2年(2010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以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聘用合同书为依据)。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7、具备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政治面貌,专业(学科、门类)条件以2012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为准。
8、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提任期限;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③问责期间;④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⑤试用期未满;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基本情况以本人人事档案、有关文档记载为依据。
三、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2年3月15日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竞争性选拔的职位、职数、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方式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填报1个竞争性选拔职位。
本次竞争性选拔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的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起至3月25日止。
现场报名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东山路1号县委政府办公大楼四楼)报名:
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明、职务聘书、公务员登记表(聘用合同书),以及报考所需其他证件原件(如中共正式党员证明、司法考试合格证等),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明姓名);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提出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网络报名者须将现场报名所需材料以图片方式发送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gbk102@126.com。
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
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在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登记、证件查验、资格审查等工作的同时,认真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并发放准考证。
根据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或相应减少选拔职位数),报考人可改报其他竞争性选拔职位。
(四)笔试
笔试于4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试题以中组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参考内容和依据,从全国领导干部选拔考试通用题库中提取,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命制。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命题及评卷由省委组织部负责。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五)面试
面试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适当测评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笔试和面试其他事宜按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进行组织。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六)组织考察
由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要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各竞争性选拔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
(七)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考察组将综合考察情况报告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竞争性选拔科级干部领导小组。
乡镇司法所所长、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人选,由县竞争性选拔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按排名顺序依次进行公开选岗,选岗对应到具体的乡镇。考生排名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竞争性选拔科级干部领导小组研究后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并征求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根据有关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确实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对县委决定任用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并通过媒体公布选拔结果。对有举报或反映、经调查确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
(八)待遇和管理
本次竞争性选拔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不再保留试用期间的有关待遇,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四、纪律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选拔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二)报考人员要准确真实负责地提供个人年龄、学历、身份等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已任用的,撤销任职资格,退回原单位,并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违反选拔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选拔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竞争性选拔各种公告通知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luquan.gov.cn/(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众信息服务网)
咨询电话(传真):0871—8999102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竞争性选拔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gbk102@126.com
本公告由县竞争性选拔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下载附件: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竞争性选拔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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