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根据省委、州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报经县委同意,今年我县决定竞争性选拔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7个)
此次竞争性选拔的7个职位分别是:团县委副书记1名、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副局长1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1名、县水务局副局长1名、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县审计局副局长1名。
二、选拔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团县委副书记面向全县党政群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含专业技术人员)、县内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中竞争性选拔;其余六个岗位面向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含专业技术人员)、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中竞争性选拔。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并分别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共青团永仁县委副书记职位的:
(1)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任职时间计算至2012年2月底);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永仁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位的:
(1)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任职时间计算至2012年2月底);
(2)理工类或经济管理类专业毕业,具有三年以上企业或经济管理工作经历;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位的:
(1)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任职时间计算至2012年2月底);
(2)土木工程类专业毕业,具有土木工程类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永仁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位的:
(1)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任职时间计算至2012年2月底);
(2)具有公路工程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永仁县水务局副局长职位的:
(1)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任职时间计算至2012年2月底);
(2)具有水利水电或水工建筑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永仁县卫生局副局长职位的:
(1)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任职时间计算至2012年2月底);
(2)医学类专业毕业,熟悉卫生法律法规,取得医学类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工龄3年以上公务员;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报考永仁县审计局副局长职位的:
(1)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任职时间计算至2012年2月底);
(2)从事审计工作或会计工作3年以上,具有审计师以上职称或住建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曾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处分未解除的。
三、选任程序
这次竞争性选拔按照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楚雄州公开选拔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依次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竞争性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经州委组织部审核后,在“云南基层网络党建”、“楚雄基层党建网”、“永仁县基层党建网”、县电视台和“永仁政务网”发布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时间:2012年3月15日至25日。
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同时向所在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聘任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县委组织部报名联系电话:0878-6722123 、13987800607、15891866066。
(三)资格复审。县委组织部做好报考人员的登记、证件查验、资格审查和报名资料汇总等上报工作,并对审查合格者,统一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报州委组织部同意方可进行。
(四)统一考试。考试采取统一组织的方式进行,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和职位要求命题。笔试统一定于4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 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公示。面试统一定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领导工作的适应程度。面试根据公开选拔职位的不同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评价和工作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演讲答辩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一般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
(五)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六)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合适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七)决定任用。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领导小组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最终人选。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任用的干部,将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如没有发现拟任人选有影响任用的问题,办理任职手续。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同时,根据后备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在公开选拔过程中进入组织考察程序但最终未能使用的县内优秀年轻干部,符合后备干部部条件的,列入副科级后备干部队伍。
四、组织领导
竞争性选拔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2012年全县竞争性选拔副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竞争性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金鸿(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春全(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周有方(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成员:起国志(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局长、县编办主任)
邓子林(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山宗顺(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元彬(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由山宗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五、纪律和监督
选拔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纪律要求:
(一)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要严格按照竞争性选拔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竞争性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四)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评分、考察、讨论等情况。
(六)对竞争性选拔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检举、申诉。
为保证竞争性选拔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领导小组还将邀请纪检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对公开选拔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有关要求
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竞争性选拔活动。
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竞争性选拔副科级干部工作进行监督。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监督电话:12380
通信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永定镇文汇路16号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邮编:651400
附件1:竞争性选拔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承诺书.doc
中共永仁县委组织部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