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建立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根据省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经县委研究决定,今年我县部分副科级领导职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竞争性选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和范围
(一)竞争性选拔副科级职位(6个)
双柏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
双柏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1名;
双柏县林业局副局长1名;
双柏县乡镇副乡镇长2名。
(二)选拔范围
面向双柏县县、乡镇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省州驻双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的在职在编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
二、报考条件和资格
公务员报名人员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即2011年2月底前任职);大学生村官报名人员须为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即2年以上工龄)。身体健康,并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及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双柏县教育局副局长: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教育教学工作,有2年及以上教学实践经验或2年及以上教育系统工作经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土木工程、城市建设、建筑工程或规划类专业知识。
3、报考双柏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道路、桥梁建设及交通运输相关专业知识。
4、报考双柏县林业局副局长职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林学类相关专业知识。
5、报考双柏县乡镇副乡镇长: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热爱所报考职位的工作,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妇女干部优先。
怒族、阿昌族、独龙族、基诺族、布朗族、普米族、德昂族、景颇族8个少数民族,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工作程序
我县竞争性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实行全程监督。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从2012年3月15日开始至3月25日截止。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股,负责报名登记、资格初审、汇总等工作。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择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填写《双柏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登陆双柏县党建网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资格条件要求的任职通知或职务聘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本人近期浅灰色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合格者由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的统一要求,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三)笔试
笔试统一定于2012年4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竞争性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笔试按职位类别进行,评卷由省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媒体公布。
(四)面试。面试定于2012年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权重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五)组织考察。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六)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提请县委常委会议研究任用。经县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七)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八)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经过竞争性选拔担任领导职务但又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正式任职后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登记手续。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本公告由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
县委、政府办公楼二楼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联 系 电 话:0878-7711632
监督举报电话:0878-12380
附件:
1、《双柏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双柏县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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