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范围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临翔区科学技术局局长1名(正科级);
2.共青团临翔区委书记1名(正科级);
3.临翔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4.临翔区水务局副局长(副科级);
5.临翔区林业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6.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7.共青团临翔区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临翔区各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含垂管部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符合公开选拔职位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二、基本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参加考核年度为3年及以上的,近3年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参加考核年度为2年及以下的,所有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布朗族、德昂族、景颇族等8个人口较少民族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
3.正科级职位的资格要求:公务员报考须现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2011年3月前任职);或担任科员职务满4年(2008年3月前任职);或担任副科级职务不满1年,但担任副科、科员职务累计满4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获得中级职称满1年(2011年3月前获得);或获得初级职称满4年(2008年3月前获得);或获得中级职称不满1年,但获得中级职称、初级职称累计满4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报考须在八级管理岗位履职满1年(2011年3月前任职);或在九级管理岗位履职满4年(2008年3月前任职);或在八级管理岗位履职不满1年,但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履职累计满4年。
4.副科级职位的资格要求:公务员报考须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3月前任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满1年(2011年3月前获得);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报考须在九级管理岗位履职满1年(2011年3月前任职);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二)具体职位及要求
1.临翔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位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共青团临翔区委书记职位要求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
3.临翔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位要求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与所报职位相应专业学历和工作经历。
4.临翔区水务局副局长职位要求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与所报职位相应专业学历和工作经历。
5.临翔区林业局副局长职位要求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与所报职位相应专业学历和工作经历。
6.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位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与所报职位相应专业学历和工作经历。
7.共青团临翔区委副书记职位要求
(1)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5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拔: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限内的;
4.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三、公开选拔的步骤和方法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宣传动员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实施。具体分为以下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发布公告(2012年3月15日)
公开选拔的工作方案经区委审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根据省委和市委组织部的有关公选工作要求,由区“公选”办适时下发公开选拔的通知,并在电视台、临翔区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公开选拔工作的相关事宜。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为公开选拔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符合职位要求和具备基本资格条件的人员都能积极报名参加考试。
第二阶段:报名和资格审查(2012年3月15日至25日)
(一)报名。报名采取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区“公选”办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实施。
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期间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临翔区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A4纸质文档及电子版各一份,报名登记表需经所在单位部门审核盖章,表格可在临翔区政府公众信息网(www.ynlx.gov.cn)下载;
2.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文件(职务聘书或任命书)、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和能反映个人专长及工作实绩的有关材料等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A4纸质复印件各一份;
3.报考职位有“中共党员”资格条件限制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一份;
4.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关于本人是否有违法违纪情况的证明;
5.本人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正规照片6张。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干部股,联系电话:2166343。
(二)资格审查。区“公选”办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就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所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报考人数与公开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8︰1。凡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报考人数不足8人的公开选拔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公开选拔的职位。报考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要求的报考人员,由区“公选”办电话通知本人,可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所报考职位达到开考比例人数要求的报考人员,由区“公选”办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的领取时间视资格审查和笔试时间确定,领取地点:区委组织部干部股。
第三阶段:笔试(2012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
笔试的考试科目及范围以《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为依据,由省“公选”办集中制卷,以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履行领导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试卷由区“公选”办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在笔试考试前和考试结束后,按保密规定和工作程序要求进行领取、押运和保管。考务工作由区“公选”办牵头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另行拟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由区“公选”办通过临翔区公众信息网、公选办公共邮箱等渠道进行公布。
第四阶段:面试(2012年4月下旬以前,具体时间待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范围和要求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由省“公选”办集中命题制卷,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
面试测评要素主要有: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激励能力、选拔职位需要的特殊能力、个性特征等,具体测评要素及比例根据选拔职位要求确定。
面试工作由区“公选”办统一组织,由面试小组对同一选拔职位的应试考生采取统一面试试题、统一封闭面试、统一评分标准方式进行评分。面试小组成员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面试具体时间根据笔试试卷的批阅情况确定,工作方案另行拟定。
各考场面试答辩全部结束之后,由主考官召集本考场所有应试人员当场公布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加权计算),以及根据综合成绩确定的排名。面试工作结束后,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的综合成绩及排名,由区“公选”办通过临翔区公众信息网、公选办公共邮箱等渠道进行公布。
第五阶段:组织考察(2012年5月中旬以前,具体时间待定)
(一)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该职位的考察对象(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未通过体检的自然淘汰,再按该职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参加体检的考察人选;体检期间的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通过体检的考察对象人员名单,由区“公选”办通过临翔区公众信息网、公选办公共邮箱等渠道进行公布。
(二)组织考察。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组对每个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深入的考察和综合分析,并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提出该职位人选的使用建议。考察工作具体时间根据面试工作时间确定,方案另行拟定。
第六阶段: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2012年5月下旬以前,具体时间待定)
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区委常委会议讨论作出任用决定。经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公开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每个职位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用的干部人选,由区“公选”办在临翔电视台、临翔区公众信息网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培养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测评能胜任岗位要求的正式办理任职手续;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四、纪律要求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必须遵守以下纪律并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和参加考试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所在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三)对报考人员本人登记的有关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部门要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途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报考人员信息的准确和证明材料的真实。
(四)参与竞争性选拔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保密纪律和执行回避制度,不得泄露考试试题、评价情况、考察情况、讨论情况等,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本次公开选拔由区纪委监察局和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83—2166341 0883—2166364
本公告由临翔区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83—2166343 0883—2166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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