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切实加强我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县委研究,报经市委组织部审定同意,决定2012年在全县范围内竞争性选拔7名乡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和范围
(一)竞争性选拔职位
1.中共永德县委督查室主任1名(正科级);
2.永德县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书记1名(正科级);
3.永德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4.永德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5.永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6.永德县乌木龙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副科级);
7.永德县大雪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副科级)。
(二)竞争性选拔的范围
永德县各乡(镇)、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含垂管部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符合竞争性选拔职位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经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二、竞争性选拔的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报名参加本次竞争性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参加考核年度为3年及以上的,近3年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参加考核年度为2年及以下的,所有年度考核须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布朗族、德昂族、景颇族等8个人口较少民族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
3.正科级职位的资格要求:公务员报考须现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2011年3月前任职);或担任科员职务满4年(2008年3月前任职);或担任副科级职务不满1年,但担任副科、科员职务累计满4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获得中级职称满1年(2011年3月前获得);或获得初级职称满4年(2008年3月前获得);或获得中级职称不满1年,但获得中级职称、初级职称累计满4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报考须在八级管理岗位履职满1年(2011年3月前任职);或在九级管理岗位履职满4年(2008年3月前任职);或在八级管理岗位履职不满1年,但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履职累计满4年。
4.副科级职位的资格要求:公务员报考须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3月前任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满1年(2011年3月前获得);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报考须在九级管理岗位履职满1年(2011年3月前任职);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二)具体职位要求
1.中共永德县委督查室主任职位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
(2)中共正式党员;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永德县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书记职位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
(2)中共正式党员;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永德县卫生局副局长职位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医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参照2012年版《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确定);
(3)具有1年及以上临床医学或医疗卫生管理工作经历。
4.永德县教育局副局长职位要求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教育学专业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参照2012年版《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确定);
(3)具有1年及以上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经历。
5.永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位要求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永德县乌木龙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职位要求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大雪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职位要求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竞争性选拔: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限内的;
4.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三、竞争性选拔的步骤和方法
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通过宣传动员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实施并进行资格初审。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期间食宿、交通、安全等自行负责。
报名地点:永德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行政办公中心10楼3室)
报名时间:201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永德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A4纸质双面打印)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报名登记表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署名的《永德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A4纸质);
3.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文件(职务聘书或任命书)、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等材料,并提交上述材料的纸质复印件各一份(A4纸质,下同);
4.报考职位有“中共正式党员”资格条件限制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一份;
5.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报考,需交验聘用合同、分工文件等材料,并提交上述材料的纸质复印件各一份;
6.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关于本人是否有违法违纪情况的证明;
7.本人近期浅灰色底板大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及电子版。
《永德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和《永德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通过以下方式下载填写:①永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在县行政办公大楼外工作的人员报名网址为:http://www.yongde.gov.cn/,在县行政办公大楼内工作的人员报名网址为:);②永德县竞选办公共邮箱:ydxgxb@163.com(密码:5220810)。
(二)资格复审
由县委组织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于2012年4月1日以前做好报考人员的登记、证件查验、资格审查和报名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审核把关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经资格复审合格参加笔试的报考人数与竞争性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8︰1方能开考。凡经资格复审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竞争性选拔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竞争性选拔的职位。报考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要求的报考人员,由县竞选办电话通知到本人。
通过资格复审合格、所报考职位达到开考比例人数要求的报考人员,由县竞选办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的领取时间视资格审查和笔试时间确定,领取地点:永德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三)笔试
笔试拟定于2012年4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省委组织部负责笔试的命题、制卷、评卷工作,笔试考试科目及范围以《竞争性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竞争性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中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命题,试题从全国领导干部选拔考试通用题库中提取,以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履行领导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考务相关工作由县竞选办牵头组织。
笔试结束后,笔试结果通知本人。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竞争性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由县委组织部在县内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
(四)面试
面试拟定于2012年4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范围和要求以《党政领导干部竞争性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由省委组织部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相关事项由县竞选办通知到面试人员本人,面试考务相关工作由县竞选办牵头组织。
面试小组成员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面试小组对同一选拔职位的应试考生采取统一面试试题、统一封闭面试、统一评分标准方式进行评分。
每个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本人宣布;在每个竞争性选拔职位的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主考官召集该职位所有应试人员公布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加权计算出的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由县委组织部在县内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竞争性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该职位的考察对象(体检内容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考察人选空缺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期间的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名单,由县委组织部在县内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
考察工作时间根据省、市相关工作安排和面试工作开展情况确定,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组在对每个职位的人选考察结束后,在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对每个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按照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该职位的考察排名顺序和拟任用人选建议。
(六)研究决定
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考察和所报考职位能力要求等,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各竞争性选拔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作出任用决定或决定提出推荐提名意见。经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公选职位人选可以空缺。
(七)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
按规定对每个竞争性选拔职位决定任用的干部或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满结果不影响任用的,办理任职手续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推荐提名。
通过竞争性选拔任用的干部,适用试用期制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按规定程序免去所任职务。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县内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竞争性选拔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按照县委的要求和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动员,热情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参与。同时严格把关,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竞争性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2、报考人员对本人报名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考试或任职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参与竞争性选拔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参与做好相关考务工作。
本公告由永德县竞争性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220810,5220811。
监督电话:0883-12380。
永德县竞争性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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