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于2016年10月29日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情况可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