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7年毕业的毕业生,毕业后在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昆明机床)工作,工作轻松,待遇也不错。2008年云南省出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政策,因为我出自农村,知道农民的苦,所以怀着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心参加了村官考试,招考公告上说“签订聘用合同(10月25日前)”可是到了现在还不上岗,因为资格审查时档案从我公司转走,结果正好我们单位发安家费(每年2000)时没有我的份,为了理想,我当时想想也没有去和公司理论。后来我请完了各种假期去参加了村官的相关程序(政审、面试、体检),后来就接近两个多月没有一丁点消息。我只好回去上班。今天我的主管领导找我谈话叫我辞职走人了,(因为我已经不能为其所用,况且我不辞职,公司就要为我购买各种保险。)我电话联系了我考县的人事部门,问如果去当村官我的组织关系怎么办,是单位调动么还是要我自己辞职,自己辞职的话我的五险一金怎么办,可是对方说要我自己辞职,至于保险,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办,说叫我打组织部的电话,还叫我自己打114去查电话号码。
这件事,反应了什么问题呢,主要有以下几点:
1、我们的主管部门缺乏诚信(说是10月25号签订合同可是到现在也没有消息)。现在倡导诚信社会,可是连相关部门都如此失信,真叫人难以相信我们社会会建设成为诚信社会。
2、有的主管部门高高再上,简直是不良作风,缺乏对公民最起码的尊重。(把我们这批人一撂就是几个月,没有一点消息,既然因为相关部门的执行不力而延误了村官招录工作,那么至少应该联系上我们,给个明确的答复,指定确切的到任时间。不能让我们干等,像我一样原本有工作的,拖了这么长时间,让同事对我产生混日子的误会,如果是刚毕业的毕业生那么毕业快半年了干等下去放弃了别的就业机会。)现在讲以人为本,难道这就是我们的以人为本吗?
3、今年流行一个词:“问责。”我想知道要点到什么条件才会被问责,难道村官这件事中的一些部门还不够资格被问责吗?
回复:真希望相关主管部门能够为大家多多考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