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州第七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一届一次、二次党代会精神,适应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宾川的需要,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各类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县委研究决定,宾川县2012年面向社会竞争性选拔4名乡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和职位要求
1、宾川县政府政务服务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熟悉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2、宾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熟悉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3、宾川县金牛镇副镇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熟悉农业农村工作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4、宾川县平川镇副镇长1名(副科级)
职位要求:熟悉农业农村工作政策法规,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竞争性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面向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竞争性选拔。
本次竞争性选拔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报考职位的职位要求,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可报考副科级职位。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怒族、阿昌族、独龙族、基诺族、布朗族、普米族、德昂族、景颇族8个人口较少民族,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竞争性选拔的工作步骤
竞争性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实行全程监督。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从2012年3月15日开始至3月25日截止。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均设立报名点,负责本乡镇、本单位的报名登记、资格初审和汇总等工作。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宾川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在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资格条件要求的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复审。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做好报考人员的登记、证件查验、资格审查和报名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严格审核把关,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并于3月25日前,将报考人员的相关材料送县委“竞争性选拔”办公室汇总复审,合格者核发准考证。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2012年州市、县竞争性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三)笔试。笔试统一定于4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评卷由云南省委组织部考评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媒体公布。
(四)面试。面试定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五)组织考察。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要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六)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报县委常委会研究任用。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七)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八)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在县级主要新闻媒体公布选拔结果。
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咨询电话:0872-7149281
监督电话:0872-12380
本公告由县委“竞争性选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宾川县委“竞争性选拔”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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