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素质好,正义感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特勤工作安排,吃苦耐劳,工作认真,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政审合格,本人无刑事犯罪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无刑事犯罪嫌疑、无正在服刑记录。
(四)具有南通市区(含通州区)常住户口,在兴仁镇及周边有住房的优先考虑。
(五)高中(含)以上学历,年龄20周岁至35周岁,双眼单裸视力均在4.8(含)以上,身高在1.70米(含)以上。有大专以上学历、A1、A2驾驶证、高等级荣誉及有拳击、散打、武术等特长者可适当放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