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我区的人员(根据认定权限,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资格由洛江区教育局组织认定;申请认定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由我区现场受理,并报泉州市教育局组织认定),包括:
(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二)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条件,并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