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其中男9名、女1名)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守纪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三)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18至35周岁(1980年10月10日至1998年10月10日出生),男性身高165cm(含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含160cm)以上;
(五)具有丰顺户籍或父母、配偶是丰顺户籍人员,有固定住所并常住在丰顺县境内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其他不宜从事森林公安工作的。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3日至14日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丰顺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政秘股办公室,地址:汤坑镇汤坑路太平楼村。
3.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文、钟丽君;咨询电话:0753—6659299。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递交《丰顺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招录辅警报名表》一式二份(表格见附件1,双面打印)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红底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5.领取笔试准考证:2016年10月24日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丰顺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政秘股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外加体能测评。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初定为2016年10月29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森林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森林公安基本知识等。
3.其它:
(1)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2)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二)体能测评
1.跑步:男1000米,4分25秒内合格;女800米,4分20秒内合格;测评次数为1次,测评结果得出后不得复测或补测。
2.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与体能测评人数1:3的比例初步确定参与体能测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
4.体能测评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1.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四)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政审
参照公务员招录审查标准,对拟聘用人员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是否参与非法组织、是否有违法违纪情况以及是否有精神病史等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政审人选。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审核、县林业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期满后按工作表现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聘期为2年;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每年十二月底对聘用人员进行年终评比考核,考核不合格或有严重违规违纪现象或因工作失职被追责的一律解聘,触犯法律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2.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为每人每月3000元(含五险一金)。
丰顺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2016年10月9日
易贤下载网:2016年梅州市丰顺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招聘辅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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