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通市如皋市招聘人社及民政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工作人员聘用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特定公益岗位。受聘人员与如皋市联合促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特定公益岗位安置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2、待遇:工资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皋办[2015]61号)的标准执行,依法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服务地点:由市人社局、民政局统一分配,受聘人员必须服从。不服从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