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为建设一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高素质、专业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队伍,保障面试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根据河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政〔2013〕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的特点,决定面向全省高校组织遴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省普通本科院校优秀专家。
(二)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熟悉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
3.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本学科(领域)教学(研究)工作10年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5.年龄在40周岁以上,身体健康。
二、遴选名额
各高校推荐名额不限,面试专家学科分类代码表详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逐级推荐
各有关高校要广泛宣传,及时公布遴选范围与条件,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经本校(院)遴选后报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二)确保平衡,全科覆盖
遴选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本校(院)学科设置情况,做到全科覆盖并突出优势学科。
(三)省级审查,专家入库
省教育厅对各高校上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项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专家证书,建立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
四、其他事宜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遴选推荐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于11月7日至11日将《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整理后报送至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2号河南机电学校综合楼510室);同时将本校(院)面试专家基本信息汇总至《专家信息导入EXCEL模板》(附件3)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遴选工作结束后,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会将结果通知到各高校。入库专家须遵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过程中的各项保密规定及规章制度。
联 系 人:赵河
联系电话:0371-60867562
电子邮箱:jysbread@126.com
2016年10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