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选聘条件及要求,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属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直属亲属报名的,提供所属村(居)委出具的证明材料)、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国有单位的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各乡镇(街道、农场)要积极推荐本乡镇(街道、农场)残疾人专职委员应聘人员。
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者,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
经审查,符合选聘条件的,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发给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