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由各乡镇(街道、农场)负责实施,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若有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职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