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者为退役士兵的, 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等基础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应聘者根据岗位代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2016年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代报名。
(3)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直至取消。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者,符合其它招聘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方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