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至1998年10月期间出生);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
6、具体招聘岗位、对象、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管理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或犯罪受过党纪、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