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办人员:
2011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于近日到昆,为确保《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时准确地颁发和领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申办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或考试成绩通知书(委托代领的还应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准考证或考试成绩通知书复印件,同时提交委托书)领取2011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证的具体程序和要求附后。
2、领证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12年4月5日至4月13日(双休日不上班);地点在昆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昆明市桃源街32号4楼)。
3、联系人和电话:杨丽华,0871—5152332。
4、领证的要求:请各位申办人员按照《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领证手续。
昆明市司法局
2012年3月26日
2011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领取程序
1、考生出示《准考证》、《成绩通知书》和《身份证》(代领人还应出示身份证和提交代领委托书)。
2、签字领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和《年度备案登记表》(也可以直接在昆明市司法局网站上下载)。
3、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年度备案登记表》,由工作单位或派出所填写政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并于4月30日前交回。
4、考生提交《年度备案登记表》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同时签字领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
5、进行备案登记,建立信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