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条件
1、洋口镇户籍;
2、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村工作,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身体健康;
3、35周岁以内(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内(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中专、职中)学历;
4、党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0月21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沿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办公室(705室)。
联系电话: 84816236
3.提供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
4.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规定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电话告知(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接通知领取《准考证》。所有应聘材料代为保存,恕不退还。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报考人员,参加统一笔试。笔试主要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面试总成绩100分,所有成绩在汇总后统一公布。
(四)政审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政审通过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体检合格者,提交区党工委讨论确定后,办理相关试用手续。
五、人员性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性质为村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报区党工委讨论确定转为定编村干部。待遇按定编村干部标准执行,不胜任者不予进编。
本简章由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