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科学学院、南海资源开发与保护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学院”)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学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有2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5.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6.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2)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6分,或者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不低于110分(其中听力成绩必须达到24分),或者新托福成绩≥90分(老托福成绩≥580分),或者雅思成绩≥6.0分;
7.《中山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三、招生类别及人数
学院各专业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学院2017年的招生计划数,包含了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的招生人数,“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计划将于网上报名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申请人留意网上信息。
四、报名程序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11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提交纸质材料。
网报成功后,请于2016年12月14日前将以下纸质申请资料寄(送)达海洋科学学院办公室(自备信封统一装入)。截止12月14日仍未收到材料者,视为放弃报考。
所需提交材料共计11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4)成绩单: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就读学校的教务或研究生主管部门盖章)。
(5)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或学位论文,不超过3篇。如果申请人已经有论文在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6)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7)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
(8)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生无需提供)。
(9)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10)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1)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我院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邮寄地址或直接递交
广东省广州市大学城中山大学南实验楼E202海洋科学学院办公室,李老师收,邮编510006(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博士生申请-考核制”)
注:①以上申请材料请按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核实材料作伪,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且3年内不再接受报考我校。
五、材料审核
学院办公室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按一级学科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并于12月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分为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训练和素质、分析和实验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于2017年1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学院办公室在通知材料审核通过者时告知。
学院按一级学科组织考核小组对每个申请人进行不少于60分钟的考核,总分600分。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
1.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
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申请人的英语水平、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三方面科目内容。每门科目100分,合计300分。
2.综合能力考核
申请人向考核小组作报告(PPT陈述报告约20分钟),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总分300分。
七、录取
1.总成绩为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总和。各学科方向(即二级学科)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2.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或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相近学科方向申请调剂录取。
4.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但不需在网上重新报名缴费。
5.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八、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8/g08b/g08b03/17277.htm)。
九、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海洋科学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李老师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大学城中山大学南实验楼E202海洋科学学院办公室,邮编:510006
电话:(020)39336412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海洋科学学院网站(http://marine.sysu.edu.cn/),查看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招生信息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