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系(珠海)以国家“一带一路”等战略谋划为思考背景,瞄准国际一流办学水平,力求突破传统的学科框架,建立跨学科研究平台,致力于培育高水平的哲学人才。
我系以跨学科、国际化为特色,承续中山大学哲学学科优良传统,与广州哲学系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强化中大哲学学科在国内学界的领先地位,扩大国际声誉。
为构建择优录取的人才选拔模式,我系自2017年起将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凡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申请。
一、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于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4、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英语水平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1)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2)英语考试成绩突出(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568分,或者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6分,或者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不低于110分(其中听力成绩必须达到24分),或者新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者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其他语种只包括本招生简章之第八项所指定范围内的外语语种,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语言水平证明。
5、有2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实,即取消考核或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7、《中山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1、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以“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免试博士研究生学制为5年。
三、招生类别及人数
哲学系(珠海)所有招生专业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我系2017年的招生计划数,具体招生人数将在录取前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含免试博士研究生(含直接攻博)计划招生人数,我系招收免试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和“申请-考核”制计划数将于网上报名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供申请人参考,请申请人留意网上信息。
有关博士生导师的介绍,请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或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网页的“师资力量”栏目浏览了解。
四、网上报名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请于2016年11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ecampus.sysu.edu.cn/zsuyy/bsbm),按时间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报名时申请人只选择所报考的相应二级学科,在导师栏选择相应导师,考试方式选择“公开招考”。
3、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未交纳报名费或未将报考材料寄(送)交本系审查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初选公示前网上报名费未缴纳的考生,其报考材料一概不进行考核。
4、所有申请人均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1、申请人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及时向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办公室寄(送)交下列材料(可用快递)。以下材料按编号顺序统一装入自备的大信封,于2016年11月25日前邮寄(送)至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哲学系(珠海)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资料”。逾期或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详细邮寄地址见本简章之第十一项。
所需提交纸质材料共计11项,寄送前请自查材料是否齐备: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务必签名;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4)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提交有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或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正反复印在同一面,并在其中一份复印件上签名;
(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或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须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英语六级证书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8)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9)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10)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11)不超过三篇的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
邮寄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25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我系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我系首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逾期未交齐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必要时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申请者必须如实、准确提交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实材料作伪,包括学术造假或者抄袭,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且3年内不再接受报考。
六、材料审核
1、我系按单一或相近二级学科组织专家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筛选,按“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的1:3左右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2、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于2016年12月20日前在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网页公布。
七、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于2017年3月进行,通过材料审核者,均具有面试资格。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会以发邮件的方式另行通知,考生网报时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
2、综合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笔试按所报专业分类考试,考试科目见本简章之第八项并与招生专业目录对照。“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合并为一场考试,考试时间为3.5小时(其中外语考半小时),总分为300分(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各100分)。
4、哲学系按单一或相近二级学科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各专业面试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能力测试、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每人面试约50分钟,其中ppt陈述约20分钟,面试总分300分,180分为合格。面试专家按照考生综合情况独立评分,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八、各专业考试科目(请与招生专业目录对照)
(03)外国哲学
外语(进行英语或日语或法语或德语专业测试);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西方哲学思想史”。
(05)伦理学
外语(进行英语专业测试);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伦理学”(含伦理学原理,按方向选做导师题)。
(07)宗教学
外语(进行英语或日语或法语或德语专业测试);
宗教史与宗教学理论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宗教学理论与中外宗教史”;
注:考生根据所报方向选考一门专业课程。
九、录取与调剂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为考生的总成绩,按照分学科方向分导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审批并公示,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
2、笔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各学科专业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4、综合考核合格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所报专业录取者,可视情况向相近学科申请调剂。若招生计划未招满,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专家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
5、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十、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查询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
十一、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办公室黄老师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中山大学珠海校区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办公室
邮编:510275
电话:(0756)3668290
邮箱:philzh@mail.sysu.edu.cn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哲学系网页:http://philosophy.sysu.edu.cn/“招生信息”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