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南通市海门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资格复审方式
报考01、03岗位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报考02岗位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8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8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市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
2017年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6年毕业尚未就业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余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