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0日至12日,我校将向考生开放,接待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将现场确认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特别提示:不符合我校报考点要求的考生,一律不予现场确认。考生依靠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属于作弊行为。
1.现场确认只针对考生报名信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学历证书原件等进行审查,并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的工作。现场确认结束后我校将进一步审核考生报名信息,未通过审核及提供虚假材料获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准考资格,视为报名无效。考生的准考资格以后期研究生院网上公布的结果为准。
2.报考表演学院的考生应符合院系要求的表演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即:本科所学专业或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专续本考生中专科所学专业为声乐、舞蹈、戏曲、戏剧、曲艺、电影、武术、播音主持)
3.我校现场确认期间不接收补报名、补交费。
一、基本说明
1.北京电影学院只在本校设立唯一的报考点,不承认在其他任何报考点的报名信息。凡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0050”;“报考点”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150”;“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凡“报考点”未选择“北京电影学院”的,均属无效报名。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本人须携带证件原件来我校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未在规定时间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
3.提交网报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我校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4.考生应按要求在报名网上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5.考生应按网报公告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工作流程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8:30—11:30;13:30—16:30。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北京电影学院C楼23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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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及证明材料、网上报名编号和自行打印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由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查验身份证、学历证书→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交表、现场确认完毕。
具体流程如下:
(1)步骤一:网报信息审核
考生提供本人“报名号”,并出示已打印好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
(2)步骤二:身份证、学历证书查验
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须持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按要求提供学生证、相关证明或学历证书的考生不予确认,报名无效。
中共中央党校学历的认定:只认可其颁发的研究生或成人教育学历证书(或在校成人教育学生证),不承认其函授或者其他结业、毕业证书。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院系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确认。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携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指定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则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如果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查验无误后进入下一步骤。
(3)步骤三:图像采集
证件检查无误后,考生按要求采集本人图像信息,由工作人员为考生打印《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简表》一份;考生领取《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考生仔细逐项核对并在指定区域内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步骤四:交表
①考生自行打印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
②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③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④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另外提交已审核盖章的《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⑤考生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逐一完成以上各个步骤、交齐全部材料后方可离开,否则现场确认无效。
4.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三、注意事项
1.我校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出售往年试题。考生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
2.请各位考生经常登陆“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网页,认真查看我校发布的研究生招生信息。
3.请考生牢记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等信息,于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考生必须保证所有报考信息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属于作弊行为。依据教育部和北京市研招办要求,我校将加大对违规、舞弊考生等人员的惩处力度,建立完善的诚信考试档案。我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5.考生不要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
6.请考生认真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切勿大声喧哗。现场确认完成后,尽快离开切勿逗留。由于现场确认期间人员较多,届时校园内将无法为外来人员提供停车位。请考生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校。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2日
附件1.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公告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附件3.刑法修正案(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