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改革和我院审判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招录法官助理的相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4名法官助理到我院工作。
一、遴选名额和岗位:
法官助理岗位一(民商事)2人,
法官助理岗位二(刑事)2人。
二、遴选资格条件
1、本市在职在编公务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现任人民法院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职务、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助理检察员)职务,现任法院书记员、检察院书记员满两年以上的;不在法院、检察院工作但从事法律工作两年以上的;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日至11月11日;
2、报名方式: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报名者在百色人才网下载填写《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历、学位及职务任命文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一式两份(提供原件进行核对);近期浅蓝底小二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将以上材料在报名时间内送达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寄或传真均可,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3000,邮寄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168号,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科,传真号码:0776-2989719,2989627。
(二)资格审查
由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网站公布审查结果。
(三)考试
报名人数达到1:3方能开考。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2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100分。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是考察考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以及应变能力,满分为100分。
2、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标准合成总成绩。
(四)考察
依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前,考察对象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遴选的证明,如不能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遴选证明、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实行差额上会、差额酝酿,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六)体检
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七)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对拟定遴选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相关调动和任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实施遴选工作过程中,如出现本公告之外的其他情况,由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未尽事宜,请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 0776-2989610,0776-2989719(传真)。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