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通知》(桂公局函〔2016〕491号)有关规定,我委定于2016年11月12日开展2016年公开遴选二层参公单位(梧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梧州市西江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公布2016年梧州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梧人社发〔2016〕238号)规定,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4:1的比例和2016年梧州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备选)分数线不低于55分的规定,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按上述原则,黄苗青、陈子懿等8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下午5:00前。
2.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梧州市新兴三路1号市政府大楼8楼801室)。
(三)面试资格审查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毕业证、学位证;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工作人员登记表(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
6.年度考核登记表(卡)(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7.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任免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能提供的,取消遴选资格。
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前一个星期内,须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扫描发至邮箱wzfgrc@163.com,复印件传真至:0774-3820891。面试前1天,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梧州市新兴三路1号市政府大楼8楼801室)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梧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面试时间:2016年11月12日(星期六)下午2:30开始面试。
2.面试候考室:梧州市新兴三路1号市政府大楼9楼901室。
3.面试要求:面试当天下午1:30-2:00,面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面试候考室签到。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笔试准考证。
(五)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二、考察
面试结束后2日内,依据笔试、面试成绩及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比例为2:1。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人选。
考察时间:2016年11月21日前。
三、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匹配度,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比例为1:1。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报到:
体检时间:2016年11月25日前。
体检报到时间、地点:体检人员请于2016年11月25日上午7:3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报到(可乘坐24路、42路公交车到奥奇丽路口站下车)。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签到,经核验相关材料相符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11月12日下午1:30-2:00到达候考室签到,资格复审后进行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在面试当天下午2:00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三)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约350元。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锴 0774-3828343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