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学籍学历证明: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须注明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及学制。专接本考生必须由学校教务处或学籍管理部门开具应届证明原件。
★对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本科毕业生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携带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④中外合作办学或国外本科(含港澳台)或只有学位证的考生: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⑤同等学力考生携带同等学力证明(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⑥博士、硕士在校生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携带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对学历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携带学信网“在线验证”功能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无法出示《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于2016年12月15日前提供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往届生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工作证明。
★工作证明为以下四种方式的任一种:①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②本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③本人的《天津市就业登记证》(可以通过人力社保部门或者存档机构办理《就业登记证》;如果通过个体经营或者社区服务等方式实现就业,应当在就业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到企业户籍所在地的街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登记办理);④在区县社保分中心开具的本人2016年度参保缴费证明(证明须加盖“社保参保证明专用章”)。
(4)网上报名号;
(5)其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