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要求:
1.证书发放时间:2016年11月8-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届时为避免考生集中领取证书,中心采取县区考生分流领取措施,其中如皋、海安的考生11月8日领取,启东、海门为11月9日,如东、通州的考生为11月10日,南通市区的考生为11月11日领取。该证书中心不采取邮寄方式,请相关考生根据通知要求自行安排时间前来领取。)
2.证书发放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3楼 E074号人事考试中心窗口,各县(市、区)不设发放点。
3.证书必须由证书持有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代领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其余如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等均不可领取。
4.考生尽量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领取。逾期不领,证书在保管或流转过程中如有丢失,责任考生自负。
5.证书一律免费发放,不收取任何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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