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旨在对考生进行基础理论知识考核的基础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外语的口语和听力水平,从而进一步确定考生是否具有培养前途。为了保证高教所硕士研究生录取质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12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高教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组织工作
为保证本次复试、录取工作的正常进行,高教所成立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 成立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为:
(1)负责制定高教所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组织专业课考试的命题、试卷印刷、监考和评阅工作;
(3)对学科复试专家小组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培训,确保复试程序公正和复试结果公平;
(4)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5)指导复试专家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并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学生名单;
(6)对高教所考生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当考生对录取结果提出异议时,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成立由本学科5位办事公正、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复试专家小组。其职责为:学科复试专家小组应按照高教所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完成复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并向高教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本学科拟录取学生建议名单以及学业奖学金的建议等级。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及录取指标分配
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为第一志愿报考高教所招生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最低复试分数线(国家A线)的考生。
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高教所招生指标和具体情况,教育学招生指标2人,上述指标不包括保研人数。
三、复试内容与方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考试(笔试)、对考生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及其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1、专业课考试一律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2、对考生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及其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对思想政治素质、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专业综合能力、科研能力与潜质、知识素养等方面进行评价。满分为150分,时间为25分钟左右。基本程序为:
(1)英语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英语问题1~2个;
(2)其他内容的提问与考察;
(3)复试小组成员根据学生的表现,给出面试的各项成绩。
最终,学生所得的面试成绩为该复试小组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
四、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高教所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2012年4月9日,报到(报到地点:文昌校区办公楼2215室)、体检;
2012年4月10日—11日两天进行复试,具体科目、时间、地点,复试报到时通知。
五、复试成绩及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50分。
2、将复试成绩计入考生总分(考生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重新排序,确定录取与否和专业奖学金等级。
3、复试成绩不及格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结束后,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通过研究生院的网页予以公示。
六、学业奖学金评定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有关文件规定和研究生院下达的学业奖学金指标比例,按总成绩确定考生的奖学金等次,并于录取时一并通知考生。
七、其他有关事宜
1、参加高教所复试的考生,应在2012年4月9日到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办公楼2215室报到,上交《政治思想考察表》、《学习成绩单》、《复试登记表》、《报到流程单》等资料,并办理相关报到手续。
由于是否曾公开发表过论文,在近年的工作、学习中是否获得过各种奖励是认定考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各位考生复试时还须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复试。
3、各学科复试专家小组要严格执行复试工作规范,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有效;各复试小组秘书要做好复试工作记录,保留备查。
4、复试录取工作中若遇到本细则未规定事宜,由高教所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中国矿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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