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形式进行分类,演讲可以分为命题演讲、即兴演讲和论辩演讲。
命题演讲,即由别人拟订题目或演讲范围,并经过准备后所发表的演讲。它包含两种形式:全命题演讲和半命题演讲。全命题演讲的题目一般是由演讲组织部门来确定的。半命题演讲指演讲者根据演讲活动组织单位限定的范围,自己拟订题目进行的演讲。命题演讲的特点是:主题鲜明、针对性强、内容稳定、结构完整。
即兴演讲,即演讲者在事先无准备的情况下就眼前场面、情境、事物、人物临时起兴发表的演讲。如婚礼祝辞、欢迎致辞、丧事悼念、聚会演讲等。它的特点是:有感而发、时境感强、篇幅短小。它要求演讲者要紧扣主题,抓住由头,迅速组合,言简意赅。
论辩演讲,即指由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人们因对某个问题产生不同意见而展开的面对面的语言交锋。其目的是坚持真理、批驳谬误、明辨是非,并具有针锋相对,短兵相接的特点。论辩演讲较之命题演讲、即兴演讲更难些,要求演讲者必须具备正确的思想、高尚的品质、严密的逻辑性、较强的应变性。比如,我们生活中常见的法庭论辩、外交论辩、赛场论辩,以及每个人都曾经历过的生活论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