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方案》要求,经报名、资格初审、技能测试、资格复核、面试、考核和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选公示如下:
岗位 | 姓名 | 技能测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综合成绩 | 排名 | 考核体检 |
音乐学院声乐教师(民族唱法、女高音) | 张 方 | 48.00 | 32.13 | 80.13 | 1 | 合格 |
备注:技能测试占60%、面试占40%。 |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8日
如有异议,请与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监察处联系。
联系电话:0591-22867359(人事处)、0591-22867115(监察处)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6年11月10日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