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16)9号文件”的通知,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选定在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考点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二)报名要求:
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二、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1月5日至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0-4:30。
(二)现场确认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楼1层107房间。(电话:010-68945819)
(三)现场确认要求
考生均应按我报考点要求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本人不能前往报考点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进行现场确认,代报者凭考生身份证件和学位证书的副本、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每个代报者只能代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注:本报考点不接受邮寄报名或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3、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到报考的招生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咨询招生单位。
4、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请考生现场确认时将网上报名编号告知工作人员,以便查询考生本人报名信息)。
(2)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副本1份(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获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在学证明原件1份。
5、缴纳报名费
请按照要求缴纳报名费500元人民币(请考生携带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或“信用卡”,报名费一经缴费概不退还)。
注:本报考点只收取人民币,不接受港币或其他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