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学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申请条件;
2、取得学士学位,本科阶段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3、取得硕士学位(含入学前可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
4、本科专业、硕士专业之一,应为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或者法律硕士。其中,刑法学犯罪心理学方向本科专业、硕士专业之一,应为法学专业或心理学专业;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过二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
6、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开展学术研究;
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符合学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报名条件即可。
二、申请材料
1、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3、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的二篇学术论文,或奖励证明;
申请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科研楼B416 于老师收)
邮政编码:100088
三、其他程序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