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园艺学院制订本院2017年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
一、培养目标和学制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学制为三年。
二、考试选拔方式和指标
我院采用申请审核制的选拔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比例小于20%)。第一时段计划招生9名(含普通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第二时段招生人数视学校分配给我院总指标数安排。
如考生集中申报某导师而其招生名额有限,则考生在复试时可申请重新选择其他导师。
三、报考条件
1、符合《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在读或在职期间无受处分记录。
3、考生报名时需要有拟报考博士生导师的推荐;在读考生报名时必须有现导师的推荐。
四、招生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及方法按《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
五、选拔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初选阶段。
(二)初选
园艺学院组成初选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三个方面的成绩进行初选,实行每位成员独立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按平均分由高到底排序,在招生导师同意的基础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初选低于60分不进入复选阶段。
进入复选的名单于2016年12月10日前在园艺学院网页公布。
(三)复选
1、笔试
由园艺学院组织,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学术报告
由园艺学院组织考生公开进行15分钟的学术及研究工作设想报告,学院成立复选考核小组担任考核工作,满分100分。
3、复选成绩=笔试成绩+学术报告成绩,复选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不参与总成绩排名,不予录取。
4、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园艺学院网页公布,复选在2016年12月21-25日进行。
(四)成绩公布和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于12月30日前公布所有复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
总成绩=初选成绩(40%)+笔试成绩(20%)+学术报告成绩(40%)
在确认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由学院复选委员会审定,在确定考生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无误后,按学科总成绩排序,确定复选通过名单并公示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后于2017年1月10日前在校园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1、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园艺学院将通过学院网页公布博士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园艺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3、园艺学院设有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020-38604962,曾老师;邮箱:zenghp@scau.edu.cn
七、重要提示
1、招生专业目录见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
2、申请者材料请寄: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20-85280066;邮编:510642。
3、请考生仔细阅读本招生实施细则、《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名费、学费标准等未详尽之处请按《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办理。
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