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卫生强县和医疗业务发展需要,结合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情况,经2016年6月3日九届县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和2016年6月30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在全县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为做好2016年我县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人数共80名,其中,卫技类72名:护理人员55名、临床医生10名、检验人员3名、计生人员4名;综合类8名:管理人员4名、财会人员2名、设备维护人员2名。(详见附表1)
二、招聘条件及原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计生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学历教育必须符合《关于学历教育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卫办函〔2005〕261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有关规定;
4、具备招聘所需专业,毕业专业及专业代码必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一致,服从工作安排;
5、身体健康;
6、户籍:揭西户籍或揭西户籍生源;已临时聘用在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满六个月以上的、临床医学专业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夫妻一方户籍在揭西,其配偶属外县户籍的可以报考;揭西县户籍、结婚证以及临时聘用时间确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
7、年龄为18-35周岁(即1981年10月31日至1998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计生类职位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即197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8、根据揭西机编〔2015〕18号文,报考计生人员职位仅限于2015年12月本县卫生计生资源整合时,经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卫计局公示确认的原乡镇计生服务所于2010年1月1日前临时聘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拟聘用人员按原临时聘用的所在乡镇,聘用到乡镇卫生院;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部门或单位依照计划生育管理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医师资格考试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持假证件报名的、考试作弊未满三年的;
(5)参加公开招聘违规、违约的、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未满三年的;
(6)已属于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中国揭西(http://jiexi.gov.cn/)和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djy.hrss.gov.cn.8003/)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职位、专业、人数、招聘条件、报考方法、报名时间和地点、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大厅(揭西县河婆街道特美思大道68号),咨询电话:5585650。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毕业生户口暂寄存于就读院校的,须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入学前的户口证明;外县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户口本;临聘在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的提供相关聘用证明)、学历鉴证证明(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执业证(报考职位有要求的提供)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彩色白底正面免冠大1寸相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非揭西户籍已临时聘用在本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县卫计局备案的《揭西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审批表》或原县卫生局备案的《揭西县医疗卫生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和临聘近六个月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加盖临聘单位公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名)。
(2)报名时须由本人填写《2016年揭西县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二),统一用A4纸打印一份,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3)报考者应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位类别,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代码,报考跨专业职位类别无效。
(4)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12月9日,准考证须由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领取。
领取准考证地点:县人社局一楼大厅(揭西县河婆街道特美思大道68号)。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制卷、统一时间的方法进行,委托上级考试机构命题、制卷及评分。考务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会同有关单位实施。
1、笔试科目:
(1)卫生类职位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理论》;
(2)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综合文化基础知识测试》
卫生类、综合类各一卷,卷面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揭西县河婆中学
根据粤人发〔2007〕141号文,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取得“服务证”对象,笔试成绩加10分。
(四)资格审核
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划定入围分数线,按不同职位代码招聘人数分别以成绩高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资格审核。面试前,县人社局、卫计局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生户口暂寄存于就读院校的,须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入学前的户口证明;外县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户口本;临聘在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的提供相关聘用证明)、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书、学历证书、学历鉴证证明、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执业证(报考职位有要求的提供)等相关证件。所有证件或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拟面试对象资格审核淘汰后所缺数额,在报考同职位代码考生中,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核。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求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实践技能(口述)和医德医风等。
3、面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面试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
3、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精神,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现实表现;核查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信息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核查计划生育情况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对象。
(七)学历鉴定
除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报到证者)外,其它学历未经省级学历鉴证部门验证的,由县卫计局集中送省级学历鉴证部门验证,鉴证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分别在中国揭西(http://jiexi.gov.cn/)及县人社局、卫计局公示栏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四、聘用待遇及要求
确定为聘用对象的由县人社局发放聘用通知书。
聘用人员须与县卫计局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受聘人员执行揭西县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待遇。
受聘人员在所聘单位服务满三年(含试用期)方可申请县内调动,服务满八年(含试用期)方可调出县外。
五、组织纪律
受聘人员必须服从单位或县卫计局安排参加专业技术课程培训、进修。
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坚持秉公办事。考场考试作弊违规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凡持假证件报名者,一经查实,除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再参加我县各类招聘考试。对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监督举报电话:
县监察局:5584067
县人社局:5585650
县卫计局:5593602
六、本方案解释权属揭西县人社局、卫计局。
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1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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