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县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怀集县县直21个事业单位38个岗位共招聘74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怀集县2016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4年、2015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
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县县直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在现场报名时办理加分申请,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除招聘岗位另有要求外,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0年12月1日至1998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请报考者同时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记录和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依据),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
年龄、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结婚证、居民户口本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1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怀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hj.gov.cn)“公告”栏或“信息公开”栏点击进入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页面,并自行在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怀集县怀城镇登云路34号),联系电话:0758-5593007。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收费:本次招聘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
5.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需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请报考者同时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记录和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依据)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必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供服务期满的合格证书(如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的,须经用人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凭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工作证明必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盖章。
6.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前由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准考证领取办法:请在笔试前一天(2016年12月16日)上午9时凭考生个人身份证直接到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根据招考岗位不同类别设置笔试内容,分别为A、C俩类,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1)A类:为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
(2)C类:为管理岗位和非A、B类的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2.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3.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二)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
1.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2.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考单位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有疑问或收到投诉举报的,可在招聘工作全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即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对象。
3.面试形式:面试可按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教育类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招聘人选。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体检或考察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者,通过怀集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4)。
2.考生考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及附件和本次考试各环节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告等在怀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hj.gov.cn)“公告”栏或“信息公开”栏点击进入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页面发布。
招考政策咨询: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也可咨询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58-5593002、5593007。
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