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决定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全国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男性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试用期人员、聘用制公务员以及在本区各镇街服务期未满5年的镇街公务员。
(二)职位要求
选调 职位 | 人数 | 年龄 | 学历 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科员 | 1人 | 30周岁以下(1986年 11月30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水利水电工程 农业水利工程 | 1.男性 2.现在水利机关单位工作 |
(三)其他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
2.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报名者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正面大一寸免冠彩照三张。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一)、网上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发送电子邮箱ss87729413@163.com;考试前带相关原件到现场确认。
(二)、现场报名: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水务)综合三科(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碧堤路9号308室)。
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757-87729413;传真电话:0757-87779893。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对每位报名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材料不全或与选调条件不符者不能参加选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经初审符合要求的,将电话通知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在考试前1天(情况特殊的可在考试当天)到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要求
报名人数不满3人的,不予开考。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进行。笔试试题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40%计入总成绩。主要考核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水利专业技术知识。
面试对象根据每个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该职位选调人数5:1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包括自我推荐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知识能力、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试。报考者考试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负。
五、体检与组织考察
(一)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总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并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依序递补。
(二)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先后进行政审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可按照考生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成绩、体检及考察等情况,在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转任手续。
本公告由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负责解释。
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