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临床医学院助学金、研究生三助津贴补助、国家助学贷款。
新生学业奖助学金:研究生新生的奖学金评定应在入学考试复试后进行,主要考查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随新生拟录取名单报招生办公室。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录取名单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奖学金评定结果交至学校研究生奖助办公室。
学业奖助学金具体标准及比例如下:
另:专项奖学金中企业奖学金会为部分新生提供专门资助,其他奖助学金入学后第二年根据各项奖项申请要求对符合条件者进行评选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