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关于平桥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信平人[2007]27号)规定,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招聘乡镇农村小学(含寄宿制小学)教师21名(详见信阳市平桥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户籍要求:应具有信阳市城区户籍(即:平桥区、浉河区、羊山新区、信阳工业城、上天梯管理区、南湾湖风景区、鸡公山管理区户籍)或城区户口生源(指信阳市城区户口,因就读统招的全日制高校现户口暂未转回人员);在平桥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未在平桥区就业)、参加平桥区“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干部、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6、学历、专业及资格要求:报考农村小学教师须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体育、音乐、美术职位需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7、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规定回避要求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企业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北厅)。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吋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
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信。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
报名时填写《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登录平桥新闻网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须现场进行信息采集,并交考试费每科30元,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6年12月16日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4:30至17:3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票据到现场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一套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专业知识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
2、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7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平桥区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在岗大学生村干部、在平桥区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未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户籍报考要求)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6年12月16日下午17:00前向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4、成绩公布:在平桥新闻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12月25日上午进行。面试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3、面试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于2016年12月23日上午8:00至12:00和下午14:30至17:30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到现场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相应学科小学课本知识,满分100分。
5、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低于平均分者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面试成绩在考点张榜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在平桥新闻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和考察人员。遇有比例内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出生日期早者优先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考察时需调取本人档案,凡在规定时间提供不出个人人事档案或档案中出生年月有涂改现象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网站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公示期满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依据本人报考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挑选聘用学校。若同一职位有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则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挑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挑选;如仍相同,则按出生日期早者优先挑选。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后上岗,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签定在被聘用单位服务期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的协议。新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不得调离、不得报考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对违约人员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不转个人人事档案。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入编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平桥新闻网(http://www.xyp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0376—3702769 (平桥区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376—3800293 (平桥区教体局人事股)
平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