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参加考试时须着符合安全操作“三紧”要求的服装,即“领口紧、袖口紧、腰部紧”,长头发考生需戴工作帽,服装上不得出现考生学校等信息。不按要求着装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提前4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检录室,核验身份,学习有关考试规章,抽取考试工位号,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资料、通讯工具等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进入考场。不得将食物、饮用水等液体饮料带入考场。
4.考生入场后按抽取的工位号就位,将《准考证》等证件放置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以便核验。如遇试卷(图纸)印刷、装订、分发有误和字迹不清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5.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进行切削操作。
6.迟到时间超过15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全程中不得中途退场。考生去卫生间需有工作人员陪同。
7.考生不得在试卷与考件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将试卷、考件、工量刀具等考试用品带出考场。
8.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职业素养要求和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接受监考人员的现场操作规范评定,如有扣分者须在考试结束后在《现场操作规范评分表》上签名,否则按考生拒绝签名处理。
9.考场内保持安静,未经监考人员同意,考生不得离开自己的工位,如需借用共用量具、或出现设备故障、受伤等情况,需先示意监考人员,由监考人员联系工作人员处理。
10.主监考吹哨宣布停止操作切削考试时,考试必须立即停止操作,按考试细则完成规定的考试结束工作(交卷、复位、清卫等),在考试结束哨声响起后5分钟内离开考场。
11.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